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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论文_论大学治理法治化的程序正义进路
文章目录
一、大学治理的程序正义图谱:公平、公正与公开
(一)大学治理的公平决策义务
(二)大学治理的公正义务
(三)大学治理的信息公开义务
二、大学治理法治化何以选择程序正义进路
(一)大学治理的公法属性与大学的公法地位
(二)学术自治的特殊性与新型法律纠纷的复杂性
(三)高等教育领域人权保障的诉求
三、大学治理法治化何以走向程序正义进路
(一)法定程序条款的增加与行政程序立法的特殊适用
(二)政府监管对师生程序性权利的普遍关注
(三)司法介入大学自治的程序面向
(四)高等教育领域行业规范的程序规制
四、重审大学治理法治化的程序正义进路
第一,增强大学规章制度订立与实施的程序规制。
第二,增进大学公权力行使的程序正当。
第三,健全高校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序规范。
文章摘要:探寻大学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是高等教育法律研究的经典议题。程序正义是法治与恣意而治的分水岭。公平、公正与公开是大学治理程序正义图谱的三项基本要素,是大学治理迈向良法善治的核心要义。大学治理缘何选择程序法治与大学治理何以走向程序法治是大学治理法治化亟待回应的两项基本议题。基于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的法律乃至宪法保障原理,高等教育领域的立法和政府规制,往往相对谦抑且赋予大学以较为广泛的自治空间。国家对学术自治的监督,更多基于程序规制的原则展开,而较少介入大学专业判断的实体裁量部分。大学治理法治化选择程序正义进路的动因包括:大学治理的公法属性与大学的公法地位、学术自治的特殊性、新型法律纠纷的复杂性以及高等教育领域人权保障的诉求等。大学治理法治化之所以能够走向程序正义进路,得益于法定程序条款的增加与行政程序立法的特殊适用、政府监管对师生程序性权利的普遍关注、司法审查介入大学自治的程序审查及高等教育领域行业规范的程序规制。由此可见,程序正义规则并非一种内生的、自生自发的秩序,而是借由立法监督、司法审查、政府监管以及行业规范等多重规制力量的介入,能够较好地回应大学作为特殊公域的属性以及师生权利救济的复杂性和多元性的秩序。重审大学治理法治化的程序正义进路,需呼唤学术自我规制的"程序化"变革,以便更好地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增进大学裁量决定的实质合法性与正当性。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3763/j.cnki.jhebnu.ese.2022.01.003
论文分类号:G647
文章来源:《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lnjyxzxyxb.cn/qikandaodu/2022/0121/930.html